释义 |
看守所多存的钱能退现在。 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在押人员伙食由国家负责,其生活条件并不优渥,日常生活用品需自费购买,亲友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或罪犯在看守所打入的生活费,在嫌疑人或被告人或罪犯离所时,费用有剩余的,可以而且应当退还。看守所对人犯人寄存的财物应当指定专人妥为保管: 1、一般情况下人犯出具相关字据即可领取寄存财物; 2、如果看守所保管不善损坏、丢失代管财务的,还应照价赔偿; 3、如果人犯死亡的,其财物应按规定通知其家属领取; 4、但如果脱逃人贩一年后未捕获归案的,对其财物应当予以上缴。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看守所是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拘留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 2、适用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3、使用目的不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4、适用机关不同。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看守所是刑事羁押机关; 5、法律上的监督不同。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无法律明文规定。 综上所述,看守所为嫌疑人建立个人账户存储钱款,账户内存款属于嫌疑人个人财产,嫌疑人被释放从看守所离开时,看守所有义务退还现金。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 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