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按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劳动者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否应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违约金的数额应根据实际拖欠工资的金额、拖欠时间以及法律规定进行计算。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的权益应得到保护,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否则应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违约金应根据实际拖欠工资的金额、时间和法律规定计算。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支付违约金。保护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