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一个人的名字,离婚要作为共有财产分割吗 |
释义 | 房产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是否要作为共有财产分割根据以下情形而定: 1、如果是在婚前一方出资购买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的,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2、如果是婚前一方出资购买而如果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即便是在房产证上没有写名字的,也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 一、法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的,如果房产证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登记的是夫妻一方名字,且另一方没有出资或者出资了但无法证明出资的,则该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是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登记一方名字的,虽然房子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婚后增值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二、产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况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婚姻登记之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并办理按揭手续,结婚以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产权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该房产应认定为按份共有,即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所有。在离婚时,应依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产一半市场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2、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此种情况的前提是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婚后个人所得为夫妻共同所有,此时办理婚姻登记以后无论是用一方收入或是双方收入购买房屋,都相当于是夫妻共有财产购买,当然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离婚时仍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3、婚后接受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这种情况的适用前提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指明该房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此时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的遗赠或赠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离婚时仍然按夫妻共同所有分配。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产权证书上虽然只登记了一方名字,仍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5、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结婚以后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离婚时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对房产的分割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一个焦点问题。以上关于“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的房产处理”“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配”问题的剖析建议当事人作为参考使用,而对生活中自己的具体特殊情况求助于专业的婚姻房产方面的律师为宜,以免为后续不必要的烦恼埋下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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