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二、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现役军人与其他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的,也构成本罪。三、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2] 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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