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损害赔偿一般提供以下证据: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2.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4.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