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权到底应该怎样判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这样判: 1、母乳喂养的孩子一般由母乳喂养的母亲抚养,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的母亲由父亲抚养; 2、哺乳期后的子女,如果父母一方因绝育或失去生育能力,可优先由绝育或失去生育能力一方抚养; 3、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一方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可优先与父母一起生活; 4、无上述特殊情况的,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监护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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