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公司未解决电梯故障问题 |
释义 | 电梯维修责任归属于业主,投诉前需搞清楚问题所在,如物业或维保公司的失职。物业不作为不会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业主共同决定包括制定规则、选举委员会、聘解物业公司、筹集维修资金等重大事项。 法律分析 技术监督局特检科,全国统一热线电话12365。补充一下,电梯是全体业主委托物业管理,物业又委托维保公司维护保养,所以电梯坏了可能是物业不作为的问题,也可能是维保不到位,也可能是电梯坏了要维修,这应该是业主出钱,业主不出物业也没办法。搞清楚再投诉,想好理由。物业不是政府,不存在不作为的说法,监管部门不会因为物业不作为而处罚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拓展延伸 物业公司应积极解决电梯故障问题 物业公司应积极解决电梯故障问题,确保住户的安全和便利。电梯故障问题对于住户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关切,因为它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出行。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者和运营者,有责任及时响应和解决电梯故障,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他们应该建立有效的维修和保养机制,定期检查电梯设备,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同时,物业公司还应该加强对维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高效解决各种电梯故障。只有物业公司积极行动,才能给住户带来更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 结语 电梯故障问题关系到住户的安全和便利,物业公司应积极解决。他们有责任建立有效的维修和保养机制,定期检查电梯设备,及时修复问题。同时,物业还需加强对维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高效解决故障。只有物业公司积极行动,才能给住户带来更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二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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