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时房屋面积与购买合同不符如何维权? |
释义 | 如何索要开发商赔偿:计算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是否超过3%,查阅合同是否有相关条款。根据最高法院解释,误差在3%以内,按合同约定处理,不支持解除合同。误差超过3%,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或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补偿。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计算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的误差是否超过了3%。其次,需要认真查阅合同,看里面是否有针对“面积确认及误差处理办法”的相应条款。 因为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此,首先要算一算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的误差是否超出了3%。如果超出了,便可依法向开发商索要赔偿。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面积误差超过3%的情况,买受人有权向开发商索要赔偿。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首先需要计算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的误差是否超过了3%。如果超出了,买受人可以合法地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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