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迫劳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强迫劳动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即本罪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2、主观要件即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3、客体要件为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国家的劳动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绑架罪的构成是什么 绑架罪的构成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生命权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迫或者伤害、殴打被害人的人身攻击手段; 3、主要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组成,具有勒索财产或扣押人质的目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特征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三、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3、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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