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驾驶证过期未及时更换新证,是否属于保险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主要理由:事故发生时,原告李某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应当视为无证驾驶,属于保险公司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应赔付保险金。主要理由:虽然李某在驾驶证过期后未及时换发新证,但是根据机动车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刘某承担的是行政责任。没有换发新证并不说明刘某不具有驾驶资格。因此,保险公司不能以此来免除赔付责任,仍应向李某赔付保险金。 第三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