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具欠条注意事项如下: 1、主体应清楚地表达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主体,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身份证上的姓名。条件允许时,应在借据上复制居民身份证号码并签字。最好按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2、客体数量单位要明确,数量要用阿拉伯数字标注,然后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要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归还日期明确,有利息协议的,应当说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有违约金协议的,应当说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