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婚婚前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在一方去世后,遗留的婚前财产应当作为该方的遗产,由该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作为二婚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可以继承该方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