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的。 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1、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2、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4、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行政拘留期间的探视方式是: 1、持有效身份证件。律师会见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 3、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综上所述,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