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共同承担。双方有约定的,达成协议的,按约定或协议处理。离婚后债务一般仍然是共同偿还,但是有一方能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若应承担的一方无能力承担债务,则可责令该债务人以离婚中分得的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