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欠钱子女承担吗 |
释义 | 父母的债务子女不需要承担,除非父母去世,子女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其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则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分析 一、关于父母的债务,子女要不要承担 父母的债务子女不需要承担,除非父母去世,子女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其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则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二、父母欠债的借条上是否一定要子女签字 不需要,根据在法律上的规定,父、母亲和成年的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财产也是独立的。父母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子女基于道德的考虑,自愿为父亲还债,法律也不干预。 但这并不是说“人死就一定债消了”。继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替父还债在法律上有一个前提条件和还债的标准问题,条件是必须是继承了父亲的遗产,还债的标准就是不超出继承财产的数额,也就是说替父还的债要依继承财产数量为标准,如果父的债务大于孩子继承的数额,则不必超出继承财产的份额去还债。 三、必须父债子还的两种情况 1、父母的借款是用于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 如果父母所借款项是用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那么这笔债务,就不能被认为是父母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2、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如果是因为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破势父母为了维持生活而借债,则不论债务大于还是小于遗产,子女都要承担其清偿债务的义务。 在借条上签上字,就证明此人承担了相应的债务,所以父母欠债的借条上如果子女的签字,那么子女有义务偿还此笔债务,但是,并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父母欠债的借条上一定要子女签字。因此,债务人的债务并不是必须由其子女来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该内容由 刘美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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