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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一起感情不和要离婚怎么办?
释义
    一方要求离婚的,另一方不离,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应当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子女抚养权等,做出处理。
    一、当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是否可以在当地办理离婚手续,要看男女双方选择何种离婚方式。第一、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第二、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则需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但是,需要在立案前到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开具对方经常居住证明。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可以不回户籍地,而直接在居住当地办理离婚手续
    二、老婆是外省的如何起诉离婚
    老婆是外省起诉离婚的,那么可以在老婆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老婆已在您所在地居住一年以上,形成了稳定的经常居住地的,那您也可以在您当地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三、女方想离婚能在女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女方作为原告,不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离婚。如果男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女方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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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4: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