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撤诉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起诉离婚后撤诉的规定有: 1.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无故不出庭的,按撤诉处理; 3.法院立案之后,原告不及时缴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 一、撤诉的案件还能再起诉吗 1、原告撤诉的案件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但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申请撤诉后,再重复起诉的,法院不受理;3、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后,再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法律不允许离婚有哪些情形 法律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必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民间借贷撤诉后能否再起诉 民间借贷案件在撤诉之后,原告是可以进行再次起诉的,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而且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因此对于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在撤诉之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再次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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