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进行补偿的。满1年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1年来算。6个月以下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一般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