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补办身份证需要如下相关手续:第一步,填写表格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丢失办理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丢失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第二步,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