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如无其他法定原因,在3个月内不开工的,施工许可证就自行废止。所以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合同的工期。 一、没有施工证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没有施工证属于违法行为。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门处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除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可以处以罚款。 二、什么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下列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等工程; 4、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 5、军用房屋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