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危险源的防范控制可从三方面进行,即技术控制、人行为控制和管理控制。 1、技术控制 即采用技术措施对固有危险源进行控制,主要技术有消除、控制、防护、隔离、监控、保留和转移等 。 2、人行为控制 即控制人为失误,减少人不正确行为对危险源的触发作用。 人为失误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操作失误,指挥错误,不正确的判断或缺乏判断,粗心大意,厌烦,懒散,疲劳,紧张,疾病或生理缺陷,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等。 人行为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的安全化;其次应做到操作安全化。 3、管理控制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 (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5)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 (6)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物质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因素。包括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的缺陷。不安全状态是使事件能发生的不安全的物体条件、物质条件和环境条件。不安全行为是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原则,使事件有可能或有机会发生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是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方面的缺陷。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