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名下的房子抵押和起诉还能转给儿子吗 |
释义 | 一、夫妻有债务房产可转给儿子吗 1、夫妻有债务,房产仍然可转给儿子,但若债权人发现后认为该行为有逃避债务的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可以主张撤销权。在夫妻有债务的情形下,如果双方有清偿能力的,应尽快清偿,以免债权人起诉,对本人造成不利的后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离婚孩子判给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该内容由 陈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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