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一方的债谁还 |
释义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职务及其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具体包括:为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为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共同义务所负的职务;家庭在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偿还、下列债务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个人债务由本人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离婚时不得要求用共同财产清偿,对方也无须负连带责任。那么离婚债务一方不还怎么办?离婚后一方不按约定或者判决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主要有以下两种解决办法: 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方式适用于男女双方当初是协议离婚的情形。若一方在离婚后,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以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材料,作为起诉的依据; 二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种方式适用于起诉离婚的情形。当事人之所以在在此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是因为法院已经依法做出了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或者存在仲裁机关做出的裁决书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以上内容是关于夫妻离婚一方的债务如何分配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