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遗产继承的范围是什么
释义
    一、遗产继承的范围是什么
    1、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嘱继承的遗产构成要件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进行的,作为被继承人,自然能够处理的财产肯定是自己的,另外法律中也要求是对合法财产的处理。所以,要是财产并非自己所有,那么在遗嘱中即使有对这个财产作出处理,但这样的内容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而这也是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23: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