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合法有效的保密协议应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保密协议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竞业限制条款可选择性约定,需明确期限、义务和经济补偿标准。纠纷管辖机构应明确唯一,不可同时约定仲裁机构和法院。 法律分析 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什么是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 保密协议的内容 1.保密协议的形式:双方签定保密协议的合同条款。 2.明确保密协议的主体:保密的事项、内容、人员。 3.保密协议约定期限:约定清楚保密协议的期限。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文件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 5.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有可选择性,如果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就需要明确约定期限和义务、经济补偿标准等等。 6.确定纠纷管辖机构:约定中需要说明确定纠纷管辖机构,管辖机构要有唯一性,不能既约定选择仲裁机构又约定选择法院。 结语 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这些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保密协议是一种约定,当事人之间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告知信息的协议。违反保密协议的当事人将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保密协议的内容包括形式、主体、期限、权利义务、竞业限制条款和纠纷管辖机构等。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需明确期限、义务和经济补偿标准等。纠纷管辖机构应具备唯一性,不可同时约定仲裁机构和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二条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九条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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