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证合同必须书面形式,才为要式合同。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在担保合同中,只有担保人承担债务,债权人不承担平等支付义务,因此是单一合同。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对债权人承担担保债务,债权人不提供相应的对价,因此是免费合同。债务人往往为此支付一定数量的担保人,但不影响担保合同的免费性,因为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担保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