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与医患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医疗事故一般是指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纠纷一般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的民事纠纷。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一种行政责任的承担问题。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进行。 而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这属于民事纠纷中的一种类型。 一、医疗事故鉴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申请鉴定时间等,医疗机构要载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许可证》代码,医务人员要载明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合法执业资格证书代码。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由于医患方均有举证的义务,因此,这一部分包括医患双方提供的病案(可以是复印件或复制件)和其他有关材料,医学会在组织本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前进行调查的有关材料。 3、鉴定过程的说明。主要是对鉴定程序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包括鉴定专家的资格是否合法,鉴定专家是否由医患双方当事人在医学会主持下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鉴定专家的人数和专业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实行回避原则,双方当事人是否到场陈述等。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应当载明医疗过程中的哪一个具体医疗行为违反了哪一部法律、法规、规章、常规、规范,要指明违反了哪一条哪一款。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的因果关系。应说明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必然联系,即损害后果是否由医疗过失行为直接引起。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根据《医疗事故中关于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评定的暂行规定》,这一部分应当载明患者在接受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治疗之前原有疾病的状况、医疗过失行为和患者原有疾病在造成本次损害后果之中所起的作用、所占比重如何,科学、客观地判定医疗过失行为在造成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如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这一部分应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明确医疗事故的等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作出属于医疗事故的结论而不明确事故等级,则属于无效鉴定。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诊疗护理医学建议。由于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已经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的,这一部分应当提出适宜的、合理的诊疗护理建议,以减轻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 二、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医疗鉴定流程: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的纠纷,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 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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