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准备相关证据,等待开庭,双方质证辩论,之后等待仲裁结果。仲裁程序主要包括申诉、立案、调解、开庭审理和裁决五个过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 人事仲裁可以受理哪些案件 1、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社团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依法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二、仲裁机构受理案件,要审查什么 1、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 2、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3、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4、诉讼时效是否已超过 三、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需要合同怎样 1、双方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 2、一方在纠纷发生前单方声明接受仲裁; 3、一方明确表示不愿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七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