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主债权有效存在,且主债权转让并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主债权的让与人(即主债权人)须有处分债权能力,且与受让人就主债权转让达成合意;让与的主债权须有可让与性,依主债权性质不得让与或依主合同约定不得让与者除外; 主债权让与须经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保证期间,主债权让与后,让与人脱离主债权债务的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主债权人,让与人不得向主债务人请求给付。同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留置权、保证债权等都一并转移给受让人。因此,保证人须对受让人承担义务,即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在主债权让与后,债务人得以对抗原主债权人的抗辩权,同时也有权对抗新主债权人。 主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享有。主债权转让只是使债权人发生变更,而并不改变债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服从约定。如约定主债权转让须经过保证人同意,那么,不经保证人同意便转让主债权的,保证人则不再承担原来的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由律聊网的律师为大家整理的主债权让与对保证人的影响的一些相关要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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