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担保人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连带担保人是与债务人一起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保证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但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对于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的情况,保证人应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责任,无约定则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一、连带担保人是什么 1、连带担保人是指与债务人一起,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的担保人。 2、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担保人连带责任是多少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结语 连带担保人是指与债务人一起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约定情形发生时,既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但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保证人的连带责任根据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如未约定则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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