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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规定重庆公租房能买吗
释义
    在重庆公租房是可以购买的,但有一定条件限制。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章出售管理
    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购买人与产权人或受托人书面签订销售合同,明确付款价格、付款方式、修缮责任,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付清全款后向房屋和土地权属部门办理登记。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
    公共租赁住房购买后抵押,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一、在重庆退出公租房的情形有哪些?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章退出管理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和购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8、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或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退出。确有特殊困难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限;拒不腾退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市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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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