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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过错认定标准
释义
    一、离婚过错认定标准
    (一)离婚时如果对方存在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存在过错: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一方有家庭暴力的;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已经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还存在,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三、离婚过错认定涉及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过错认定涉及财产少分或者不分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一)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
    (二)夫妻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一方财产的。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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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