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 |
释义 |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将车转让交付但未登记的出车祸的责任如何承担 将车转让交付但未登记的出车祸的,如果事故责任属于该机动车这一方的,责任由受让人承担责。 因为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扣12分的违章有哪几种会吊销驾驶证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驾照吊销三年是什么原因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和被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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