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怎样处理无力还债的情况 |
释义 | 债务人无力偿债的处理方式及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债务人可征得债权人同意或法院裁决分期偿还债务,否则法院可强制执行。企业可申请破产清算,通过法院宣告破产解散来免除无法清偿的其他债务。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账目核对、商品核对和清理,无法收回的款项可确认为坏账损失。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法律分析 一、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怎样处理无力还债的情况 1、债务人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支付债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2、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 3、债权债务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由财务、业务部及经管部门共同负责。 4、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坏帐确认的条件转作坏帐损失。坏帐的确认条件: ①债务人死亡,既没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 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 ③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由董事会或董事授权报经税务等有关部门审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通过征得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支付债务,或者由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对于企业而言,可以申请破产进行清算。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账目核对、商品采购核对以及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可根据坏帐确认条件转作坏帐损失。以上是处理无力还债情况的基本法律依据和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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