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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有婚外情,离婚时会不会净身出户
释义
    法律分析:一、一方有婚外情,离婚时会不会净身出户
    1、男女有婚外情造成夫妻离婚的,女方不可以要求男方净身出户,男女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配权,但女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
    2、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3、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5、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因此在离婚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案件的收费情况会根据案件的难以程度来决定,而且还会看是否涉及到财产,一般都是按照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来确定离婚案件的收费情况的,一般是由原告预交,然后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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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