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讲,户籍地和籍贯地基本是一个地方。户籍是户口所在地,籍贯是出生地。籍贯不可以进行更改的,户籍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二、《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