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折迁房 |
释义 | 夫妻折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对房屋进行改建或扩建后,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或两种方式相结合。货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产权调换是指用自己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法律分析 一、夫妻折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被拆迁房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房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拆迁补偿一般有哪些方式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2、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 3、货币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结语 夫妻折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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