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不得从事的活动有哪些 |
释义 | 1、投机诈骗,走私贩私; 2、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 3、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短尺少秤,掺杂使假; 4、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有害人身健康的食品; 5、生产或者销售毒品、假商品、冒牌商品; 6、出售反动、荒诞、诲淫诲盗的书刊、画片、音像制品; 7、法律和政策不允许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一条为了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维护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 本条例所称个体经营户,是指由个人投资,以个人或家庭劳动为主,从事经营活动,依法经核准登记,取得经营资格的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以雇佣劳动为主,并依法经核准登记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申报手续是什么 个体工户营业执照是向各地的工商管理部门申请的。以深圳市为例,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的规定,深圳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流程为: 1、申请及受理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并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3、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4、办结审批通过的当场办结,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制作《营业执照》。 5、送达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也可以在申请时选择邮寄送达。 二、个体户经营者的种类、范围 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没有领取营业执照,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动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