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规定 |
释义 |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二、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有哪些认识误区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父母离婚孩子对抚养费认识的六大误区: 1、误区一: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 2、误区二:抚养费只是子女的日常生活费,教育和医疗等费用要另外支付; 3、误区三:子女上大学了,父母仍要支付学费和生活费; 4、误区四:孩子日常所有的花销,父母都要承担; 5、误区五:抚养费还要包括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补偿; 6、误区六:不让探望孩子,就可以不给抚养费。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的规定 1、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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