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的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洗钱罪的特点包括: 1、缺乏可识别的受害者。洗钱犯罪没有可识别的受害者,其行为本身也没有引人注目的可谴责性,所以难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2、复杂性。洗钱的手段众多,几乎银行提供的所有服务都有可能被洗钱者利用。 3、国际性。洗钱犯罪涉及的地域非常广泛,还包括犯罪技术的国际化。 4、资金的密集性。 一、问第一次将毒品犯罪规定为国际犯罪的公约 第一次将毒品犯罪规定为国际犯罪的公约是禁止非法买卖麻醉品药品公约。主要内容是: 1、明确规定毒品洗钱犯罪的概念; 2、明确规定了打击毒品洗钱犯罪的刑法手段和缔约国承担的强制性义务; 3、初步规范了侦查、识别毒品洗钱犯罪案件的国际合作机制等。该公约不仅是国际社会也是联合国制定的第一个惩治跨国洗钱犯罪的国际性法律规范文件。 二、如何认定洗黑钱的行为构成犯罪 账户业务发生频繁,转入转出金额大;没有正当的资金来源或没有正当的资金流向。 1、认定洗钱罪,重在认定洗钱行为,具体来说: (1)提供资金帐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2、认定洗钱罪,主观上要求明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7)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三、多少数额洗钱定罪 只要实施了洗钱行为就构成洗钱罪,没有金额起点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洗钱罪属于行为犯,所以没有立案金额的限制。洗钱罪是指把明知是七类犯罪所得的收益,进行掩饰、隐瞒和转移的行为。其中,这些行为包括帮助犯罪把钱分散存在银行、给对方提供银行账户、帮助犯罪人把钱从境内转移到境外。因为洗钱行为对国家金融秩序的危害严重,所以刑法就没有规定构成洗钱罪的金额起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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