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承包工程合同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一份装修施工合同的内容。根据合同,乙方将承包甲方所有装修施工项目,实行“包工不包料”政策,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合同总价为实际工程量结算,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后支付总合同价的80%,全部施工完成后20天内支付剩余的20%。工期为天,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此外,乙方还需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费用和质量问题,并按期支付工程款。该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法律分析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承包甲方所有装修施工项目,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施工工艺要求)。 二、包干承包费用: 1、铺地砖:28元/㎡ 2、墙面粉刷:15元/㎡ 3、踢脚线、石膏线:6元/M 此合同为单价包死合同,合同总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总合同价80%工程款(小写¥元); 2、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20天内,甲方支付剩余20%工程款(小写¥元)。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结语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装修施工项目达成一致,并签署了本合同。根据合同内容,乙方将负责承包甲方所有装修施工项目,实行包工不包料政策,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可见附件中的施工工艺要求。合同总价为实际工程量结算,支付方式为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总合同价的80%,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20天内支付剩余的20%。工期为天,乙方需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此外,甲乙双方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如装修材料采购、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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