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哪些罪可以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是由具个罪名决定的,刑事犯罪的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就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人身损害,有相应诉讼请求的,应该提交以下证据: 1、本人身份证明; 2、医疗费票据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证明; 3、本人因就医治疗而致的误工收入证明; 4、因就医治疗支出的护理费用证明或者护理人员误工收入证明; 5、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交通费用证明; 6、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住宿费证明; 7、被扶养人户籍情况、有无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的证明 8、被犯罪行为损毁的财产价值证明; 9、公诉机关未提供的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如果对原告人提交的证据有异议,则有义务向法院提交相反的证据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