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的交纳基数是如何计算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保缴纳基数的计算标准,是需要以员工上一个社度保年度的工资收入为标准的。如果员工的工资收入无法计算,那么就可以按照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权资为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社保的缴纳基数每一年度都是不同的,一年之内确定了就不会再更改。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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