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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后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释义
    拆迁赔偿发生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按照男方婚后所计算的人口确定,故女方也作为居住人口之一属于被安置对象,该安置房也包含了对女方“人”的因素的补偿,因此该拆迁安置房不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不出现过错应当平均分割。
    拆迁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在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发生拆迁并赔付补偿款的,一般情况来说法院会判决二人平均分配。因为该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假如一方有明确过错或者某一方在照顾家庭中付出较多的情况下,法院会倾向补偿无过错方、多付出方。所以,认定拆迁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离婚分配的关键。
    一、夫妻财产具体如何分割?
    1、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孩子无关。但要是夫妻自行协商分割财产的话,则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孩子,但从法律上来讲,孩子是不能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
    2、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应根据不同情形来分割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但是可以根据双方意愿而协议将部分财产让与子女。
    二、那么,在结婚后房子拆迁所得补偿归谁所有呢?
    (一)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
    1、如果以安置房形式补偿,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数为标准分配的,因此另一方也有相应可得的份额。
    2、在结婚后共同进行了房屋扩建或者添附的,另一方也是可以得到相应份额。
    在这两种情况下,虽然另一方也有相应份额,但是通常双方分配的份额还是相当悬殊,毕竟房产本为一方婚前财产。在分割所得份额的时候应该多考虑本来拥有房产的一方。
    (二)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
    以安置房补偿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夫妻两人对房屋有进行扩建或者添附的,夫妻双方均占一定的份额。
    在这种情况下,补偿所得的主要分额是房产所有权人即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都较少。
    (三)被拆迁房是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
    那么当然的,拆迁补偿所得也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可以理解为同等价值的财产从不动产变为了另一个不动产(当补偿安置房的时候)或在是变为了现金。这一部份等值的财产在离婚时还是要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
    这种情况下通常都是平分份额,如果是安置房,可以由一方占有财产,然后折价补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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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3: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