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狱内服刑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 1、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2、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对社会不再产生危险性的; 5、不得是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 法律客观: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