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发现另一方隐藏财产,如何处理? |
释义 | 夫妻离婚一方隐藏财产处理的法律依据及对策:离婚时,隐藏财产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对策包括收集购买发票、用摄像机拍摄家电并请朋友作证,发现转移立即报警,法院考虑存款取出的时间、数额、正常生活开支及其他相关证据。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一方隐藏财产怎么处理 1、夫妻离婚一方隐藏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离婚隐藏财产有什么处理对策 1、注意收集和保管家具、电器的购买发票。 2、如果预感另一方可能存在转移隐匿的可能,请二位朋友到家里,用摄像机将家电拍摄后,请朋友作证词,在家庭财产清单上签字。 3、发现家电被转移后,立即报警,加强法院采信力度。 4、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的,在一方声称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开支进行辩驳时,可考虑: (1)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消耗数额,以及取款的动机; (2)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消耗殆尽; (3)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 (4)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金情况。 结语 在夫妻离婚中,若一方隐藏财产,可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其进行少分或不分处理。为防止财产转移隐匿,应注意保存购买发票、拍摄家电并请朋友作证。发现财产转移后,及时报警并加强法院采信力度。对于声称用于生活开支的存款,可考虑时间、数额、正常开支及相关证据等进行辩驳。同时,收集整理其他相关事实和证据,如家庭开支情况和另一方的资金流动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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