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复审通过后如何提车 |
释义 | 交通事故复审通过后,最短15天、最长60天可以提车。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通常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3个工作日内通知取车。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警察可以扣留或扣押车辆、证件和物品,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扣留期限不超过30天,可以延长30天。车辆性能鉴定完成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在5天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行驶证和扣押的物品。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在现场调查后10天内制作完成。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复审通过后多久可以提车 交通事故后最短15天可以取车,最长60天取车 事故比较简单,事故处理走的是简易程序,因此从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起五日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交巡警方面有关人士解释,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通常为两个工作日确认,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取车。 二、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三十六条对需要进一步核查、检验、鉴定的车辆、证件、物品等,交通警察应当依法扣留或者扣押,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扣押物品清单等法律文书,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已经死亡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注明。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需要进行车辆性能鉴定的: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在最短15天、最长60天内取回车辆。交警部门会在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需要进一步核查、检验、鉴定的情况下,可以扣留或扣押车辆、证件、物品,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押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但在案情重大、复杂的情况下,可以延长,但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对于需要进行车辆性能鉴定的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除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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