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重疾险作为保险产品,其理赔标准应当由合同条款约定。如若合同条款中未对嗜血细胞病进行明确的定义和规定,则应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重疾”定义来判断。若嗜血细胞病符合所约定的“重疾”标准,则应被视为理赔范围内的疾病,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标准、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和范围、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安全等级的要求、被保险人应负的义务以及保险人、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2.《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重疾险条款》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是指本合同约定的疾病种类及其病情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