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通过交通事故获得双重赔偿? |
释义 |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可获双重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民法典》规定,肇事者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和辅助器具费,以及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在因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除了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赔偿:双重索赔的法律要求和实际应用 在交通事故中,获得双重赔偿是可能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和实际应用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损失,并且如果受害人已经享受了某种保险赔偿,仍然可以追求其他责任方的赔偿。然而,要获得双重赔偿,需要确保赔偿的范围不重复,即不重复计算同一损失。此外,还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责任方的过失和损失的真实性。因此,在交通事故中获得双重赔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处理。 结语 交通事故中的双重赔偿需满足法律要求和实际条件。受害人可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并可追求其他责任方的赔偿。但需确保范围不重复计算同一损失,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责任和损失真实性。获得双重赔偿并非简单,需综合评估和处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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