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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哪些财产是在同居期间共同所有的?
释义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协议约定的共有财物或共同出资购买的财物。未登记结婚的同居者的财产不受法律调整和保护,除非双方有协议约定或共同出资。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协议约定的共有财物或共同出资购买的财物。由于同居者未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因此在关系持续期间,财产不受民法典中婚姻家庭法律的调整和保护。除非双方有协议约定或共同出资,其余财产都视为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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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2:01:22